本报讯 上月29日,武冈市47名(户)摩托车、电动车经营业主参加了在该市食药工质局召开的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经营主体动员大会,并签订了合法、守法经营承诺书。这是该市继去年8月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开展的又一次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
会议提出“两必须三不得”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摩托车、电动车经营业主必须具有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建立并执行进、销货查验登记制度;必须严格遵守《武冈市摩托车、电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带牌销售,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备案登记资料;不得销售应取得而未取得国家生产许可或国家强制性认证认可的摩托车、电动车;不得销售不合格的摩托车、电动车以及非法拼装、改装的摩托车、电动车;不得销售未纳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摩托车、电动车等。
此次整治行动为期半个月,围绕“依法管理、疏导为主、逐步推进、有效监管”的原则,协调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联合清查、从严打击。此外,食药工质局将进一步组织电动车整治“回头看”行动,防止不法经营行为死灰复燃。 (戴金凤 欧勤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