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②)
2017年8月,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三次审议。2017年9月,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中获高票通过。2017年3月启动了第二部地方性法规《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起草工作,现已完成起草并形成议案。2017年11月启动了第三部地方性法规《邵阳市邵水河保护条例》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同时,还完成了《湖南南山国家公园条例》的前期调研起草工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完成了《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等十余部地方性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 增强监督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紧扣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忠实履职、公正司法。
一年来,先后对《对外贸易法》《海关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著作权法》等十余部法律法规实施进行了执法检查;依法对市人民政府的会议纪要、公告通告、通知等46个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专项工作报告15个。同时,积极探索监督方式,组织召开了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座谈会,创新制定了执法检查办理流程、专项工作办理流程、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流程,确保了监督工作有法可依、程序规范、成效良好。
坚持主体地位 发挥代表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积极创新代表工作机制,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不断构筑代表依法履职“大舞台”。
市人大常委会改变往年只将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纳入重点督办范围的做法,2017年初制定了《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将2017年度所有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纳入督办范畴,建立由联工委牵头抓总,各专门委员会分工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机制,对每一件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都明确了交办程序和督办责任,形成了督办合力,实现了零死角全覆盖。2017年共收到代表建议163件,办结率达100%。上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35个测评单位共220个测评对象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77.51%,基本满意率20.52%,不满意率1.98%。“重答复轻落实”“重满意率轻解决率”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