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月底,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发文,建立领导干部离任档案工作审查制度,这是全国首份将档案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查的文件,是新时代下确保国家档案完整与安全的一项重大创新突破。
该县建立的这项制度规定:县属各单位党政正职在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职之前,必须接受任期内档案工作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离任或暂缓离任。审查的内容与标准包括四项: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单位档案工作完成当年的档案工作年检年审;任期内涉及档案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办结完毕;任期内公务活动文书及借用的档案清退移交给单位综合档案室。
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档案局配合,具体由县档案局按审查内容与标准现场进行审查,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完后填写统一印制的《领导干部离任档案工作审查表》,报县委组织部作为是否离任的依据。
文件特别强调,在机构改革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领导干部的离任更要严格地执行此项制度,坚决避免国有档案资源流失。
(周后平 伍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