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用地进入租赁市场将实现“三赢”:于租客而言,租赁城中村不再是游走于灰色地带,租客利益将得到有效保障;于村民而言,可以更长远地坐享土地红利;于城市而言,这是盘活闲置资源、改善人居环境的民生政策。
不同于农民过往自建的“小产权房”,这次是政府批准的,只要按规划,农村集体组织提供土地,就可获得分红权,这将大大激发村民的建设热情。不仅如此,由于政府介入、资本力量参与,对于一向以来作为“脏乱差”代表的城中村,更是一次脱胎换骨的发展契机。
从短期来看,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较好地解决房屋租赁市场中的高成本、低收益和高租金困境,将“级差地租”让利于民,同时让炒房者止步,让“租售同权”后担心租金大幅上涨得以释怀。从较长远来看,集体土地入市可以改变我国城市住宅土地供应中只有国有土地的现有格局,从拓宽土地供应和培育租赁市场两方面都将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带来长远影响。而房地产开发商现有的开发运作模式也会发生局部改变,与村镇集体组织合作参与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运营,很可能成为开发商下一步转型的方向。
作为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市场化、正规化的房屋租赁市场如果能够真正发展起来,将形成房屋购租相互制衡的有效体系,进而为实现控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充分满足民众的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农村集体用地进入租赁市场,将让刚需族、农民和城市发展本身受益,同时有助于建立调控房价的长效机制,可谓一举多得,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