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城市道路中遇到行人或非机动车“碰瓷”,驾驶员该如何应对?交警等相关部门提醒,按照相关法规法律,驾驶员只要拿出有力证据,即使撞伤了“碰瓷”者,也可以有条件免除责任。
警方公布主要“碰瓷”类型
人肉“碰瓷”:“碰瓷”者用自己的身体故意碰撞那些车速并不快的车辆。
开车团伙“碰瓷”:常见于高速路,一般有两辆车合作,故意造成被“碰瓷”对象因违章而剐蹭到“碰瓷”者的车辆。常伴有暴力威胁手段。
物品“碰瓷”:将一些物品放在你的车周围,导致你不小心撞上,然后谎称是贵重物品被撞坏,索取赔偿。
交警:遇“碰瓷”及时报警
交警部门相关人士提醒,机动车驾驶人遇到“人肉碰瓷”,不要随便停车并下车,应尽快拨打“110”报警求助。有条件的车主最好安装行车记录仪,遇到“碰瓷”后,尽可能借助手机、行车记录仪等将有关情况记录下来,否则就得依靠路人作证,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帮助。
君安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表示,“碰瓷”即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获取赔款的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故意“碰瓷”者被车主误伤甚至撞死的话,车主该如何担责呢?
周律师表示,《民法通则》第123条第二项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不承担民事责任。”若汽车在没有违章的情况下正常行驶,行人故意先撞上行驶的车子,驾驶者来不及反应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不需负任何责任,“碰瓷”者负全责。
周律师指出,机动车驾驶员被“碰瓷”后,免责需满足三个条件:首先是无违章行驶,其次有及时刹车制动的行为,最后要证明“碰瓷”者有迎车而上的行为。 (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