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后,卫生水平还能不能有新的突破?”一些市民发问。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过程中,老百姓对人居环境的要求与期待也与日俱增。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早在创“国卫”成功之前,未雨绸缪的决策者们就开始谋划部署。从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体制改革,到攻克“门前三包”管理顽疾,在没有终点的城市管理道路上,广大干部群众又开始在新的起点上再出发。
让管理更有效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通过凝聚各职能部门合力,解决了多年难以解决的重大环境卫生问题。如保持集中部署协调的优势,在未来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彻底突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面,是新起点上必须解决的新问题。
2016年,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地级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由此,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力量迅速实现了由分到合的转变。市级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保、工商、公安、水利、食药等领域部分行政处罚权,还行使了民政部门的殡葬行政处罚权,率先在全省14个市州完成城市综合执法改革,提前4个月完成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7月6日,住建部在武汉全国城管执法局长培训班上推介了我市的经验做法。
改革后,将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8个执法机构和市殡葬执法支队全部撤销,行政处罚权由城管执法一家行使,精简了机构和人员。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原则,78名涉改人员全部下放三区城管执法局,整合了执法力量,真正实现了“看得见的能执法”,提高了城管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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