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 者 罗 俊 实习生 李少坤) 7月16日,新邵县网友王先生向邵阳新闻在线(www.shaoyangnews.net)反映,他在修建厂房时被国土部门责令停工。“在自己的土地上施工,为什么不可以?”王先生不解。
王先生是新邵县雀塘镇铁炉村村民。去年,枫树坑建设饮水工程,需要空间堆放工程产生的废弃渣土,王先生便将自留地和部分农田做成了堆放场,方便工程施工。
“这个堆放场放在那里也没用,又不能种地。我就想在上面建个厂房做点生意。”王先生称,去年12月份,饮水工程完工后,他在堆放场立起钢柱,准备搭建厂房,做钢材生意。
王先生没想到的是,刚施工不久,就受到了国土部门的查处,并被下达了停止作业的通知。“国土部门称我未取得用地许可,不能施工。我不太懂政策,事情拖到现在也没有处理好。”王先生说。
新邵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称,经过调查,王先生未经批准、未办理用地手续,擅自在自己的责任田中违法搭建厂棚,破坏耕地480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应受到相关处罚。具体事宜王先生可以与局里政策法规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