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仿水晶的紫玻璃杯,透着光会折射出好看的光线。第一眼看见它,心说,是我的,是我的啊!于是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再加上和老板说了大半天可怜兮兮的话,总算把它带回了家。
这样好看的杯子只放在那儿落满灰尘终究是可惜。朋友这样感慨,顺便打趣说,我这样浮躁的性格着实不符这只杯子。我确实舍不得用它,可为着这话却先后用它装过水,泡过牛奶,盛过饮料。但终究是放弃了,因每次都用揣心的心情拿着它,喝什么都喝得不大利索。一时间既恨自己买错了东西,又埋怨它过于精美。
于是它日复一日就在我的书桌上落满了灰尘,日子一久,我竟不记得它曾是我的心爱之物了。
终有一日,我失手打碎了它,使得它脱离了书桌上的那个角落。我后悔自己的不小心,却仍心存一丝侥幸心理找来所有的碎片,用强力胶极细致认真地将它一点一点复原。光线下,竟觉得它是个未受伤的杯子。我往里面到了点水,它也稳稳托住了,这叫我惊讶不已,却不想,未等我高兴起来,它又重新碎了,碎的决裂。水一下子就浸湿了我的衣裤。我怒气一上来抓起它残败的身体狠狠摔在地上,这回,它粘都粘不好了。也不知道是恨它那样的不争气,还是懊恼自己的过失。
那时我想起的只是《飘》里说的,“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美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的地方”。我觉得,这碎杯子于我就该如此。但是又如何能如此。
杯子碎的彻底,妈用透明的罐子把那些渣子装好。朋友说,倒是比从前更好看了,可不是,破碎的紫玻璃水晶样盛满了整个罐子。原来它最美的样子在破碎后呢!
我悟了,我们死命要留着看似最完美的状态,却不知道有时候是要把这状态打碎了才能显出它最美好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