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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 生机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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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绿色”发展 生机无限
——邵阳市国土资源工作巡礼之系列报道二
谢海龙 郭常春
 

十八大以来,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局顺应时势开展矿山整治,迎难而上打击非法用地,多举齐下治理地质灾害,既守护绿水青山,又培育“金山银山”。

绿色治矿 聚力攻坚谋转型

矿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支撑,矿产开发与生态建设息息相关。我市境内已发现矿产74种、矿产地642处、大型矿床23处、中型矿床33处、小型矿床61处,占全省已发现矿种的61.67%。据专家估计,邵阳市保有矿产资源储量的潜在经济价值达1800余亿元。

近五年来,市国土资源局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扣矿产安全生产红线,把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相联,加大矿产勘探力度,科学设置矿产业权,加速推进矿山整合,全面提升矿产管理水平。全市地质找矿硕果累累,短陂桥矿区查明煤层气资源量达15亿立方米,绥宁县发现大型优质矿泉水源,绥宁县船田铁矿预计储量高达8100多万吨。全市矿产开采总量达1200万吨,采选业年产值达50亿元。

规划先行,合作找矿谋共赢。在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中,该局坚持抓大放小的原则,推行规模化开采、深加工利用的理念,将优质资源优先配置给大型矿山,并保留一部分矿区作为战略资源予以保护,重点扶持壮大以牛马司煤矿为龙头的煤、焦、铁一体化采、选、冶集团,以宝庆电厂为龙头的煤电一体化集团,以新龙矿业为龙头的锑矿集团,以洞口县江口铁矿为龙头的铁矿资源集团和以江口锰矿区为重点的锰矿资源集团,形成大矿业、大开发局面。

2012年10月26日,邵阳市人民政府与湖南省地勘局签订地质技术战略合作协议,引进专业技术开展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地下水资源勘查,旅游地质(热)资源调查、开发,农业地质调查以及地质灾害、土地污染防治和国土资源管理等五方面战略合作。合作找矿成果突出,实施各类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项目25项,其中国家地质调查项目1项、省级矿业权价款项目14项、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10项。城步苗族自治县平滩矿区钨矿普查有了重大发现,矿区内发现了3条矿脉,初步估算氧化钨资源量5.4万吨;绥宁县发现泡洞铅锌银矿产地1处;新宁县丰田矿区长塘煤矿详查新增煤炭资源储量1485万吨。

保障发展,科学设置矿业权。矿业权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满足市场需求是矿产资源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该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用矿需求、各地的矿产发布、矿产储量等数值,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严格依据矿业权设置方案设置采矿权。规范激活矿业权市场,该局在科学、合理地设置矿业权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规范矿业权审批和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凡是新设立符合条件的矿业权,一律实行有偿出让。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获得全国先进。

关闭整合,坚守矿山安全底线。全市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打击非法采矿。市、县、乡镇集中力量以高压态势集中整治,采取停电、没收采矿设备和矿产品、刑事拘留、罚款等措施,对非法采锰、非法采金、非法采石、非法采煤、非法采砂等非法采矿行为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露头就打的方式严防死灰复燃。五年来,全市累计关闭取缔非法小矿点600多个。针对矿业权设置过小、过散及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该局制订了整合方案,加大矿山关闭与资源整合力度。关闭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经济效益差、污染环境严重的矿山企业,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五年来,全市关闭非金属矿173家,配合关闭落后小煤矿104家,有效消除了矿产安全生产隐患,市人民政府荣获全省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生态复绿,治理恢复矿区环境。近五年来,该局以国土资源部推进的绿色矿山与和谐矿区建设为契机,全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废弃矿区及采空区的生态环境恢复。以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工作为基础,建立了系统的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档案、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为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提供了系统的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该局千方百计争取中央、地方财政及矿山企业投入资金,实施了57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对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的采矿点实施了土地复垦、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废水废渣综合治理与利用等工程,有力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新邵龙山金锑矿获评“绿色矿山”。探索利用民间资金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新路径,邵东县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出让采空区土地使用权,由受让方先治理好该区域采空区,再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群防群治 风雨担当护平安

汛期来临,大地绿意葱茏,生机盎然。然而,在地质灾害防治者眼中,伴随着汛季的往往是危机甚至灾害,一场大雨随时可能让山体滑移、土块崩塌、矿山塌陷、村庄淹没、田地毁失。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988个,每个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发生过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的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强,如何最大限度地确保群众生命不因地质灾害伤亡,是全市地灾防治的终极目标。五年来,市国土资源局紧抓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这个关键环节,全市上下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有效应对和处置了一起又一起突发性地灾的发生。

全面推进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构建牢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市、县(市、区)、乡镇、村层层分解落实地灾防治工作责任,县领导联系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守点,重要隐患点24小时专人监测。同时注重群专结合,建立群测群防体系,以山洪地灾避险演练、发放避灾明白卡、入户宣传、微信、村村响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地灾防治知识,发动群众参与地灾防治的宣传、隐患排查巡查、预警预报和避险自救等工作;新邵县被批准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隆回县成为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重点县。2015年6月18日,绥宁县普降暴雨,发生特大山洪地质灾害,全县12个乡镇倒塌房屋27座90间,该县地灾巡查、防灾预案、预警预报、应急演练、防灾避险工程建设等基础工作到位,无一人死亡,经济损失降低到了最低程度。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获得省国土资源厅充分肯定。

强降雨时段的预警预报和险情巡查是地灾防治的重中之重。全市国土资源部门与防指、气象等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以文件、传真、短信、微信、村村响等等形式提前发布气象、地灾防治预警信息给各级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前做好地灾防治的值守、隐患排查与监测、群众撤离避险准备等工作。强降雨时段,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干部入村驻点24小时巡查监测,及时组织群众撤离避险和救灾。2014年6月19日下午至20日凌晨,隆回县大水田乡香溪村区域降水达266毫米,19日下午6点,防汛防灾Ⅳ级响应的命令传达到香溪村,乡镇干部和国土资源所人员会同村组干部全区域巡查,发动村民做好随时撤离准备。20日凌晨1点,香溪村发生小规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乡村干部果断决定,分小组以挨户敲门、吹口哨、打锣的方式,历时3小时将危险区的520人成功转移到安全区。20日凌晨5点至7点,香溪村的地灾危险区发生大面积山体崩塌、山体滑坡,造成4栋房屋倒塌,46栋房屋受损。香溪村此次成功避免地质灾害4起,避免伤亡42人,被认定为全省地灾避险的成功典范。

危难之中担大义,风雨之中守平安。在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者的艰辛守望下,我市五年来累计争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资金9540.75万元,消除地灾隐患200余个。

从严执法 进退取舍守红线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重拳整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是维护国土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秩序的重要措施。十八大以来,市国土资源局以建设法治国土为目标,高悬执法监察利剑,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通过规范引导、堵疏结合,在进退取舍之间,守住资源利用的底线,全面护航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

依法履职,规范引导合法用地采矿。各类项目用地、个人建房用地、探矿采矿等行为都需依法审批许可,否则均属违法。该局从依法履职、提高行政效能入手,精简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供统一受理、专程代办、网上审批、限时办结等优质服务,严格依法依程序推进各类用地审批、矿权设置和土地矿产权属出让、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确保了合法用地采矿需求。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该局年年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12.9”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全方位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逐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制知识。

整合力量,集中整治违法行为。近几年来,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受利益驱使,非法占地、非法买卖集体土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存在,而且时有反弹,影响较坏,社会各界关注度高,监管压力相当大。有违法就要整治,该局层层压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利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土地督查、案件督办等手段,督促县(市、区)、乡镇两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整改卫片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约谈履责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各县(市、区)根据实情,建立了以政府领导、国土资源为主、规划、公安、法院、纪检监察、检察、电力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并设立专项整治指挥部,乡镇人民政府为国土资源执法的实施主体,具体牵头组织,国土资源部门作为执法主体,整合全系统力量参与。五年来,各县(市、区)均有的放矢开展土地、矿山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露头就打、专案查处、联合执法等方式集中拆违控违、关闭非法采矿点,做到了立案查处一批、集中拆除一批、处罚补办一批、约谈处理一批、依法打击一批。

动态巡查,做足源头防范文章。土地是不可再生的,一经占用破坏性较大,执法拆除也会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因此,加强动态巡查,搞好源头防范至关重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完善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划分动态巡查区域和重点,市、县(市、区)、乡镇分级、分区域巡查,村级聘请国土资源信息员,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安排专人专班巡查,基本实现动态巡查全区域、无死角覆盖。对巡查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制止,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对不听制止的,启动快速反映和联合执法机制,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集中执法,实施强制拆除或关停措施,把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在初发状态。2017年,隆回县进一步加强了动态巡查力度,调整充实城建综合执法大队,组建了三个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对县城规划区和农村的违规建设、非法占地建房实行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进行制止,拆控违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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