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辅警在加大山火防控巡逻的同时,闻警而动,处置得当,扑灭了多起火情,确保了我市清明期间无重大火情发生。
4月2日,清明节小长假第一天,隆回县荷香桥镇的毛铺村、五四村、江东村,鸭田镇的青庄村,罗洪乡的孟公村、塘弯村、采莲村等地均发生森林火情,在隆回县广大公安民警辅警、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及人民群众的合力扑救下,及时发现并扑灭大火,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当日中午12时许,荷香桥镇毛铺村“太冒地”山上发生火情,荷香桥派出所所长肖义聪带领民警胡彪、辅警肖湘豪、范水求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组织群众并身先士卒投入灭火工作,经过两个小时的扑救,成功将这起火情扑灭。
同日,新邵县太芝庙、陈家坊、新田铺、小塘、雀塘、巨口铺等多个乡镇因扫墓而引发了数十起火情,各辖区民警及驻村辅警们冲锋在前,全力扑火,由于扑救及时,每起火情均未引发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清明节期间,我市3299名驻村辅警都坚守防控火灾一线,一边牵头严密巡查一边听从应急调遣,无一人空岗离岗,有力维护了清明这一特殊时段的森林消防安全。
(袁光宇 潘帅成 吕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