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作为汽车流通领域“基本法”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将告别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即将公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透露,2月13日“新办法”已定稿,其内容包括外界一直关心的对经销商独立运营权的保护,整车厂商不得实施压库、搭售、限制经营其他业务等多项长期为业内诟病的垄断行径;明示要发展电商销售模式,放开配件销售渠道等。
亮点1:取消授权备案
新办法没有取消授权模式,只是取消单一授权模式,允许汽车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的授权和非授权模式同时存在,取消备案制,以后可以出现汽车卖场、汽车电商、总经销、经销商多种模式。
亮点2:销售与售后分离
新办法规定供应商不得对经销商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且不得限制经销商为其他供应商提供配件和售后服务。
如此一来,即可破除原厂配件的垄断,使其可在授权和非授权体系自由流通。
亮点3:不得干涉经销商
新办法规定供应商不得规定汽车销售数量、整车或者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不得搭售未订购汽车、配件和用品等商品,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这样一来,车商拥有更多自主权,压库少了。
亮点4:鼓励共享、经济型经济
新办法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车号召,鼓励销售渠道下沉三四线、农村市场,鼓励发展城乡一体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亮点5:信息要明示
新办法要求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如实标明配件信息,明示生产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明示收费标准、售后服务技术政策、三包信息等。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