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网上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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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准备与人共建房子的高先生咨询:
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本报讯 (记 者 罗 俊) 2月24日,邵阳新闻在线(www.shaoyangnews.net)接到城步网友高先生咨询:他想和别人共建一栋房子,但是不知道要办理什么手续?

高先生称,他有个亲戚是城镇户口,20年前在县城自建了一套房,办理了相关证件,现在因为年久失修,房子破旧,亲戚想拆除老房子,邀请高先生合伙重建。

“我想知道如果和亲戚一起建房子,该办理什么手续。如果不和他合伙,我可以从其他人那里购买自留土地建房吗?”高先生询问。

城步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首先高先生要弄清楚他亲戚的证件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先到国土部门过户,过户后到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房手续。如果是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不能买卖,不能进行过户,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自留土地能否建房的问题,工作人员称,如果自留土地为集体土地,那么不能进行买卖,不能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对于农村(乡镇、村)村民住宅建设,首先建房地块应符合乡镇或村庄规划,属居住用地,同时符合农民建房“一户一宅基地”的国土政策,才能办理建房手续。

“如果以上两种都不符合条件,高先生还想自己建房子,那么他可以通过公开拍买土地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可以按法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该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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