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洋) 12月16日,网名为“新邵县百姓”的网友通过邵阳新闻在线(www.shaoyangnews.net)民情直通车栏目咨询,已经满足年龄的农村户口老年人该怎么领取养老金?
网友介绍,他的父母是新邵县酿溪镇的农村户口,已经到了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但是不知道该怎么领取。
为此,记者咨询了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答复称,根据2014年7月29日颁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第三条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根据该文件第七条规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策的缴费补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网友父母可以到酿溪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按照政策补缴相应保费后,于次月领取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