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力预防和减少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市交警支队从4月20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至10月20日,全市共开展酒驾统一行动日38次,出动警力22800人次,警车5067台次,查处酒后驾驶1632起,其中醉驾66起。
为加大反酒驾整治力度,市交警支队成立了“雷霆行动”暨集中整治酒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雷霆行动”暨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各县市区交警大队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措施,开展整治行动。
整治期间,各大队通过全警上路,科学部署警力,以城市宾馆、餐厅、饭店、酒吧、KTV、餐饮大排档、城市广场和农村农家乐、度假山庄等场所及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酒后驾驶易发的中午12时30分至14时、夜间19时至21时,晚23时至次日凌晨2时为重点时段,机动灵活布设检查执勤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等方式,对过往车辆严管严查,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严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为确保统一行动取得明显成效,5月,市交警支队组织各县市区交警大队集中开展了为期3天的异地交叉执法查处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共交叉警力192人,出动警车48辆,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17起,其中醉驾2起,异地交叉执法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执法中,各大队把依法严查酒后驾驶作为铁规铁纪,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行为及时录入系统,从严落实处罚和记分措施。加强现场执法管理,佩戴和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形式,快查快处,加强监督,减少执法干扰,杜绝徇私说情。对醉酒驾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一律依法按醉酒驾驶及时移送起诉。同时,市交警支队还加大了对基层大队开展反酒驾行动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落实或辖区发生因酒驾造成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以及对涉酒违法行为不查处、不处罚、降格处理等行为实行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朱耀国 伍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