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网上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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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居民担忧烟花爆竹店设在学校附近
有关部门回复符合经营许可安全条件
 

本报讯 (记者 罗俊) 8月16日,邵阳新闻在线宝庆论坛(bbs.shaoyangnews.net)接到网友谭女士爆料称,洞口县城桔城西路一家烟花爆竹店安全距离不达标,存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处理。

谭女士称,这家店位于洞口九中旁边。她粗略测量了一下,该店离附近的九中和幼儿园都很近,安全距离没有达到100米,且该店楼下经营生意,楼上却住人,违反了相关规定。“附近居民和学生比较多,万一出现什么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谭女士说。

根据2013年10月16日颁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洞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回复称,局里安排专人实地进行了核实,经现场核查发现,谭女士反映的门店距离洞口九中办公楼等主体建筑136米,距离幼儿园教学楼105米。该店所在的楼房为三层建筑,底下两层为经营门面,店主承诺门面楼上不住人,经现场调查,未发现生活设施。因此,该店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安全条件。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中所指的距离学校、幼儿园等的安全距离是指经营点与学校、幼儿园教学楼等主体建筑的距离,而不是指与围墙、招牌等的距离,谭女士在这个概念上有可能存在误解。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拨打(7222253)随时进行咨询。”该局一位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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