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俊) 5月20日,邵阳新闻在线宝庆论坛(bbs.shaoyangnews.net)接到网友张女士咨询称,自己的小孩在绥宁一小就读,别的学校学生能喝到营养牛奶,但是自己小孩的学校却没有供应。对此,张女士表示不解。
张女士反映,自己的小孩目前读四年级,正处于身体发育的重要时期,家里平时很注意给孩子补充营养。开学交学费的时候,老师说里面包含了营养牛奶费,但是到了上学的时候,孩子却没有享受到这个待遇。
“全县都在推广中小学生营养牛奶的事情,其他学校的学生在吃饭的时候能够喝到这个牛奶,为什么我家的孩子就喝不到?”张女士说。
对此,绥宁县教育科技局回复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该县自2012年春季开学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3元/天。从2015年春季开学起,国家财政补贴提高到4元/天,实施范围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县城长铺镇一二三小、绿洲中学、实验中学、世贤中学、育英中学等学校根据上级文件不属于“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范畴。
回复还称,绥宁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了该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下发了《关于绥宁县调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实施方案》。其中规定:自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县中心校以上的“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不含民办学校)实行“营养中餐+牛奶”模式,以完整的中餐为主,牛奶为课间食用,国家每生每天补贴4元,2元用于购买牛奶,2元用于中餐。实施这一政策的营养牛奶费用不包含在学生缴纳的学杂费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