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当芷江侗族自治县东门口小学李会老师和妻子龙佳莹从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手中领到湖南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时,乐得就像刚领到结婚证一样,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法律上的“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固定于土地、不能移动的、有独立实用价值的“物”。“不动产统一登记”说的是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产权登记集中统一到国土资源一个部门来负责。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在全国实施。按照要求,2016年上半年,全国一半的县市要实行统一登记发证,年底实现全覆盖。我省也已明确,在11月底前全面执行到位。
那么,为什么国家这么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它给老百姓的生活能够带来哪些好处?我省将如何推进这项工作呢?
“不动产统一登记”好处多多
这两年,社会上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这项工作存在一些误解。比如,有些人认为,这是国家为了将来方便征收房产税特意推出的;有些人认为,这是为了方便查官员的房产;也有一些人认为这是为了遏制“房叔”“房婶”炒房;还有一些人则担心自己的不动产隐私今后会泄露。其实,这些观点都是片面的。
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查询系统建立后,有助于摸清不动产家底和“不正当交易”的问题,对打击腐败也会有一定作用。但实行统一登记最关键的目的,还是为了保护不动产物权,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更好地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有了统一登记制度,就可以避免此前老百姓名下的各种土地权利由于部门分散登记而导致的重登、漏登,使我们的房产、土地、林地得到法律更有力的保护。大家在办这些手续时也会省去很多麻烦,不会出现以往住房要到建设部门办《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集体土地使用证》、承包的土地要到农业部门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栽种的树木要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权证》的情况。以后转卖房屋也不用在土地、房屋多个部门来回跑了。
建立清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信息系统,能够规避“一房多卖”“一地多卖”的欺诈风险。对于农民朋友来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还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承包地、宅基地的权益,为“农地入市”创造条件。
对于财产隐私泄露的问题,大家也大可不必担心。因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不动产登记 信息就像大家存在银行的钱一样,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国家机关才可以依法查询。如果有人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或者登记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加速形成“多证合一”能力
为了做好这个利国利民的事情,2014年,我省就把不动产统一登记纳入了政府重大改革事项,并在浏阳、澧县、芷江三个市县开展试点。2015年,我省成功把由国土资源、住建、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承担的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全部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一家,省、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也全部整合到位。
2016年1月5日,我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在浏阳、澧县、芷江三地同时颁发。但这还只是局部的,要实现2016年11月底前全省铺开的目标,还有不少工作要做。因为湖南有7200万人口,土地总面积达 21万多平方公里,要对全省现有土地、房屋、林地实现高性能大数据处理,并做到信息互联共享,是一项巨大的工程。
因此,我省2016年将把重点放在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能力建设上,统一部署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加强便民利民服务窗口建设,整合优化登记业务流程,以迅速形成“多证合一”发证能力。同时,加快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国土资源部门将全面加强国土资源主干网建设,着手对现有登记数据进行整理,尽快完成现有登记纸质资料及电子数据的移交,逐步建立完备的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实现与住建、农业、林业、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的互通共享。(下转三版)